今年5月,金坛分局建昌派出所接到村民举报,在一辆卡车上查获1万余只活蟾蜍。经过两个月的侦查,民警成功捣毁了这个捕猎、转卖、加工、返销一条龙的犯罪链,抓获了以顾某父子为首的多名犯罪嫌疑人。该案也是目前为止全国规模最大的非法狩猎贩卖蟾蜍案件。
案件回顾
5月27日,金坛分局建昌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一辆上海牌照的白色卡车停在村上,车上传来类似青蛙的叫声。民警赶到现场发现,卡车上有许多塑料筐,但都是空的。卸下上面几层空筐后,发现下面的筐里装着许多蛇皮袋,打开一看,里面全是活的蟾蜍。经清点,共有蟾蜍只。
当时,卡车上只有司机一人,他称是受上海的顾某父子雇佣,一起前来收购蟾蜍。但顾某父子十分警觉,早已逃离现场。随后,民警兵分两路,一路根据司机提供的线索到上海寻找顾某父子,另一路对邓某经营的金坛收购点进行调查。在警方强大的压力下,顾某父子最终投案自首。
经查,顾某父子非法收购蟾蜍已有七八年时间,两人委托金坛人邓某在当地设立收购点,向金坛及周边村民收购蟾蜍,双方已形成长期合作关系。每年4-6月,顾某父子便到金坛收购蟾蜍,每次至少1万只。蟾蜍的收购价每斤8-9元,邓某以每斤10元的价格卖给顾某父子,从中赚取差价。因蟾蜍具有极高的药用价值,顾某父子收货后,给蟾蜍表皮刮浆后再剥皮,把蟾蜍肉卖到餐馆、饭店中。
除顾某父子和邓某外,警方还抓获了多名供货者。目前,相关人员已被警方刑拘,此案还在进一步审查中,民警已根据农业专家的建议将扣押的蟾蜍进行了科学放生。
相关法规:
非法狩猎罪,是指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行为。
癞蛤蟆虽然没有被列入国家野生动物保护名录,根据相关规定,蟾蜍是一种被列入国家三有动物名录的野生动物。所谓的三有,就是有益、有重要科研价值、有经济价值的野生动物,包括麻雀、青蛙、壁虎、蟾蜍、野鸡、野兔和各种蛇类等共计多种。江苏省林业局在年时,就将蟾蜍列为了江苏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根据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私自捕捉20只以上就构成犯罪,捕捉50只以上就属于重大刑事案件了。
最后,小编还要提醒广大市民:不要随意购买或去食用蟾蜍,因为蟾蜍在简单加工条件下,会有一定的*素留在体内体表外,稍有不慎就会导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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