蟾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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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5/5/21 0:56:00

4月25日,江苏盐城,民警发现村民祁某夫妇二人正在用电瓶捕鱼,并在其船上搜出几条小鱼和53只癞蛤蟆。因涉嫌非法狩猎,夫妇二人已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首先,本事件中涉及的“癞蛤蟆”的动物学名叫中华蟾蜍,中华蟾蜍已经列入中国国家林业局年8月1日发布的《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并且在年9月,国家林草局发布了《关于规范禁食野生动物分类管理范围的通知》,其中规定对中华蟾蜍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的养殖活动,允许用于药用、展示、科研等非食用性目的的养殖。所以对于“三有动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私自捕捉1只(条)就违法,捕捉20只(条)以上就构成犯罪,捕捉50只(条)以上就属于重大刑事案件。

另外,针对捕猎行为,是要得到许可之后才可以合法捕猎的。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就算是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疫病监测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猎捕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也应当向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如果需要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依法取得狩猎证,并且服从猎捕量限额管理,“总之,要有证!”。

而且,有了合法手续还不够,如何猎捕也有严格的规定。电捕工具、铁夹、气枪、毒药、麻醉药等均属于禁用猎捕工具,不能随意使用。根据《刑法》中的有关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捕杀野生动物达到20只(含20只)以上的,就涉嫌非法狩猎犯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会被处以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会根据情节不同处以五年以下、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没收财产。

早在年3月,江苏省人民政府早就发布了相关规定,严打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其中就包括在野生动物栖息繁衍地、迁徙停歇地、迁徙通道等活动区域利用围网、投毒、枪杀、电击、下套等手段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行为。

即使夫妇的目的是养殖赚钱,也要通过合法的手段,保护自然资源需要每个人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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