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青蛙不能抓,其实,蟾蜍也是“三有动物”,受法律保护,如果私自抓捕也属于违法。最近,在南通市通州湾示范区,一名女子非法抓捕20多只蟾蜍,被当地警方立案调查。
10月5日晚7点多,三余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在南通市通州湾示范区三余镇贡安村,一名50多岁的外地妇女在田埂旁捕捉蟾蜍。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一名中年妇女拿着电筒在田埂边来回走动,手里拎着一只白色塑料桶。
通州湾示范区三余派出所民警周宇峰
我们经过检查白色塑料桶内就是有20多只蟾蜍我们将其带到所里调查。
蟾蜍是两栖动物,俗称癞蛤蟆。大约有多种,分属26个属。从它身上提取的蟾酥以及蟾衣是我国紧缺的药材。蟾蜍属于“三有动物”,就是有益,有重要经济价值,有科学研究价值的动物,受法律保护。
三余派出所民警周宇峰抓一只他就违法了抓20只就可以立案调查也就涉嫌犯罪了
经警方调查,该中年女子承认,这20多只蟾蜍都是自己抓的。目前,当地警方立案调查此案,并将这批蟾蜍送往南京相关部门鉴定。
三余派出所民警周宇峰鉴定它的种属就是确定它的保护级别后续正在侦办当中希望大家以后爱护动物保护生态环境。
稿件来源:湛江市广播电视台《全媒大搜索》
融媒体编辑:刘智健
责编:施显彪
审核:吕小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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